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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检察院启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来源:  作者:  2024-04-01 10:02:26

  推动形成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检察护企局面

  

  如何形成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检察护企局面?22日,成都市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护企检察官工作,并制定《成都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方案》《成都市检察机关“护企检察官”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

  

  据悉,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成都市检察院制定《成都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实方案》,重点围绕4个方面17项具体工作加强“检察护企”的专业保障和履职效能。会议提出,要重视“检察履职+中心大局”,围绕成都科技成果转化、制造强市、优化营商环境三个“一号工程”,按照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的“1113”具体工作思路,切实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好“治罪+治理”,以坚持“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作为提质办理涉企案件的重要支撑,突出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注重“融合+优化”,重点对严惩涉企黑恶犯罪、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犯罪、利用空壳公司犯罪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坚持“监督+协作”,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的沟通联络,共同依法维护经济秩序。优化“创新+服务”,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双报制”、涉案企业合规、行刑双向衔接等涉企重点改革,结合专项行动完善机制,优化履职模式。

  

  此外,为推动形成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检察护企局面,成都市检察院还制定《成都市检察机关“护企检察官”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护企检察官选任条件和基本职责等,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实施打下基础。会议要求,护企检察官要依托所在检察院,协同相关业务部门,履行好常态化联系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检察咨询、引导合规建设、协调畅通诉求渠道、提供其他涉企检察服务等工作职责。要灵活采取对接措施。综合运用定点式、一对多、线上线下交互式对接联系措施,或组成护企检察官团队,全方位多层次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检察服务。要精准把握履职边界。护企检察官履职不能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吃拿卡要、代行企业法律顾问和案件代理人职责或实施其他超越检察人员职责的行为。(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